网警查处多起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件

“净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张家口公安在重拳打击涉网犯罪的同时,深入开展网络秩序清理整治,督促网络运营者履行安全防护义务,确保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截止10月14日,共清理各类违法有害信息792条,清理下架违规APP 263个、关停5个,对724家不履行网络安全防护义务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

张家口某传媒公司APP未按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张家口某传媒公司APP存在未征得用户同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5月,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2条、第41条、第64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该传媒公司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赤城县某电信运营商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赤城县某电信运营商未按规定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未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的违法行为,今年7月,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张家口市某医院APP未按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张家口市某医院运营的APP存在Java代码反编译风险,并在用户注册时未向用户明示采集用户个人信息并取得同意的违法行为,今年8月,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2条、第41条、第64条第一款依法给予该医院警告行政处罚。

经开区某卫生管理部门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张家口市经开区某卫生管理部门未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致使其官方网站存在网络安全漏洞的违法行为,今年8月,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张家口市某交易中心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案

网警在检查中发现,张家口市某交易中心网签系统未按照《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进行定级测评工作,且经过多次检查督导仍未落实,存在较大的社会影响和风险隐患。今年8月,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警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