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破获特大盗电“挖”比特币案件 案值近2000万元

简要案情

很多人听说过比特币,但不知道到底什么是比特币,比特币其实是一种点对点交易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可以通过在网络上“挖矿”的方式获取,并在交易中获得其价值。比特币自2009年诞生以来,交易价格逐年升高,最高更是达到了每个7万多元。

近期,镇江警方成功破获一起为使用近4000台设备“挖矿”获取比特币而盗电价值近2000万元的特大盗电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破获的盗电数额最大案件,在全国也属罕见。

今年3月份,镇江市供电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从2018年开始,陆续在镇江新区及丹徒辛丰、高桥、谷阳、江心等地,发现有用户大量用电,但电表计数显示却很少,且多次查勘均未发现异常,怀疑这些地区存在重大盗电违法行为。接报后,鉴于案情复杂、数额巨大,镇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迅速会同丹徒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市局分管领导一线指挥,丹徒分局为办案主体,市局刑警支队和专业警种全力指导与支撑,一场较量由此展开。

专案组会同镇江供电公司,围绕重点电量异常区段具有大功率变压器且远离居民区的废弃、老旧厂房进行排查工作。“这个团伙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主要成员均为浙江籍人员,雇佣的人员也大多非镇江本地人,他们一般不与当地人交流,周边群众也不清楚他们具体在做什么,平时厂房大门紧锁,只听到有机器运行嗡嗡的噪音,他们在厂房四周还安装有多台监控设备,外人很难接近。”丹徒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金留明说。

盗电“挖矿”获取比特币


为避免打草惊蛇,侦查人员重点开展外围走访调查,深入了解废弃厂房企业外租情况,筛查盗电违法犯罪嫌疑人。很快,警方就查明了一名主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围绕此人的日常生活规律和异常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成员组成、成员的真实身份、犯罪过程,以及各“矿区”和“矿机”维护操作人员之间联系和涉案关系等信息展开深入调查,全面收集固定盗电流程、环节的链条证据。经过近两个月的缜密侦查,警方基本掌握了以兰某(男,1976年生,浙江温州人)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团伙在镇江新区和丹徒辛丰、谷阳等地租赁9处厂房,批量安装“挖矿”设备,外聘数十名浙江籍同乡和常州、徐州等外地人员,实施盗窃国家电力违法犯罪的事实。

由于现场的盗电证据能快速消除,瞬间使电表恢复正常,所以极难发现该犯罪团伙的具体盗电行为。每当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检查时,狡猾的犯罪分子轻易不开门,并迅速将“挖矿”设备关停,拆除盗电设备,以防止盗电行为被发现,但关停一段时间后,他们又会将“挖矿”设备重新开启。“这个案件认定的最主要证据就是盗电的设施,如果不能现场查获盗电的行为就很难对这个团伙进行查处。”金留明说。

为有效打击这个疯狂的盗电团伙,一举抓获全部违法犯罪嫌疑人,专案组精心策划,制定了周详的抓捕方案,选择最佳抓捕时机展开行动。5月20日凌晨4时许,警方组织100余名警力,分成多个抓捕组,对先期查明的9处“挖矿”设备放置点和4处主要嫌疑人居住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当场抓获涉案人员22人,查封“挖矿”设备3000余台,并现场查获了盗电设施。民警现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展开突击审讯,继而又发现3处隐匿的“矿场”和“挖矿”设备700余台,发现了“矿场”经营中间人、网络维护人和多名“矿主”类投资人。就在警方采取抓捕行动前一天,他们还通过一款境外网上平台交易了价值100多万元的比特币。

随警行动的约20名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对各“挖矿”设备放置点配电房内电力设备改装情况现场进行了勘察。“每台‘挖矿’设备因型号不同每天运行耗电量高达25-50度电,而且都是工业用电,数千台‘挖矿’设备24小时同时运行,耗电量更是十分惊人,他们的盗电行为给国家带来了巨大损失。”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后经镇江质监部门和镇江供电公司现场勘定,该团伙累计盗电价值达近2000万元。

现场抓捕行动结束后,专案组民警兵分几路,赶赴浙江、安徽等地继续抓捕其余涉案人员和开展调查。专案组民警连续一个月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奔走在供电公司、物价局、质量监督部门、检察院之间调查取证、核价鉴定、沟通协调,为案件的顺利办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据违法犯罪嫌疑人兰某交代,2017年自己听别人介绍后,在云南某地投资10台“挖矿”设备,由于当地采用的是水力发电,电费很便宜,兰某赚到了丰厚的利润,但当地一年有7个月的枯水期,期间无法用电。经居住在镇江的熟人王某介绍后,兰某来到镇江购买安装“挖矿”设备,继续获取比特币,但成本随之上升。如果按照标准缴纳电费,不仅赚不到钱,还会亏本。为少交电费,他们利用盗电装置使各“挖矿”设备放置点配电房内的电表慢走,从而达到盗电的目的。起初,兰某等人只租用了一、两处厂房,安装的“挖矿”设备不多,盗电量也不大。此后,兰某等人陆续在镇江新区、丹徒等地选择租用了远离居民区,远离粉尘区,变压器距离厂区近的闲置厂房,架设安装“挖矿”设备。2018年年底开始,随着比特币交易价格明显上涨,兰某等人进行了追加和扩大投资,同时邀请多名浙江籍老乡共同投资,购买了大量阿瓦隆、蚂蚁、神马等品牌的“挖矿”设备,有的放置点安装“挖矿”设备达到了400台以上,12处放置点“挖矿”设备总数近4000台,盗电量迅猛增多。

这很快就引起了供电部门的关注。“2018年底,我们公司通过一体化电量与线损管理系统巡查,发现镇江东部地区多条10千伏线路线损率陡然增大,随即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和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对疑似线路上的用户用电负荷及用电电量进行比对分析,判断镇江新区、丹徒等地有多家用电单位存在重大盗电嫌疑,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对部分用户用电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但由于我们缺少强制检查手段,不能第一时间进入用户配电房检查,在多次检查中均未能当场发现盗电行为和盗电证据,公司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镇江供电公司相关人员介绍。

目前,20余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相关嫌疑人或将受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

据悉,从今年6月份开始,公安机关联合供电企业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整治盗窃电力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密防控盗窃电力违法犯罪行为,着力维护公平良好的供用电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